全日制硕士答辩资格审查材料及相关说明
发文时间: 2022-01-10
撰稿人: 研究生科
凡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请于答辩前自行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要求,认真检查课程学习、必修环节、论文发表、科研工作、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,满足答辩资格后方可申请答辩。
硕士研究生登录【研究生管理系统】提交答辩资格审核相关信息,导师审核通过,要求A4纸双面打印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》(见附件1),将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研究所,研究所收齐按学号排序统一交至研究生科,并将电子版《全日制硕士论文盲审名单》(见附件2)发至yjsk-xue@ncepu.edu.cn
科研成果要求:
1) 作者排名:发表论文、授权专利要求学生1作或导师1作学生2作;
2) 发表时间:发表或获取时间必须为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;
3) 署名单位: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华北电力大学。
证明材料要求:
1) 研究生课程成绩单,研究生院自助机打印,满足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分要求;
2) 期刊论文提供“封皮+全目录+论文全文”复印件,其中EI/SCI论文附检索证明原件,若仅录用提供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+论文全文;
3) 会议论文提供“封皮+目录个人页+论文全文”复印件,若仅录用提供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+论文全文+付费证明;
4) 学硕若仅公开发表非核心期刊论文,则需另附科研科签章的项目证明(见附件3);
5) 专利、奖励等成果应提供证书原件或导师签字的复印件;
6) 全日制专硕若资审表中填写科研成果,则需同步提供证明材料;
7) 所有证明材料应标记期刊类型、作者、导师、时间、单位等相关信息,并按序统一使用凤尾夹装订成册。
为避免影响科研科日常工作,各研究所收齐项目证明统一交至科研科(A627),由科研科审核签章后返回各研究所。